留学德国:全面准备指南
2024-11-15
更新时间:2024-06-21 13:58:45作者:欧米教育
1.英国
(1) 外语水平
根据英国政府签证办理及英国高校入学审核要求,赴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仅凭外方导师或院校出具的外语水平证明,一般无法申办签证并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此外,英国高校国际学生管理部门可能仍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指定的外语水平考试证明。
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拟留学单位主管部门,并在申请时同时提交有效的外语水平考试证明(一般为雅思考试成绩)。
(2) 学术技能专业审核
根据英国外交部规定,所有来自欧盟经济区(EEA)和瑞士以外国家的国际学生/学者在前往英国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前,需视情根据拟留学/进修专业参加学术技能专业审核(Academic Technology Approval Scheme,ATAS)。ATAS审核应在既定学业/访问开始前6个月内提出,审核结果有效期6个月。ATAS审核通过后,方可申办签证。
英方进行ATAS审核所需时长至少20个工作日(4周);如在每年4-9月提出申请,审核用时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咨询拟留学单位相关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参加ATAS审核,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有关ATAS审核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可参阅:https://www.gov.uk/guidance/academic-technology-approval-scheme。
(3) 板凳费
英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一般会向国际访问学者(Academic visitor)、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visiting PhD student)收取板凳费(Bench Fee)。受多重因素影响,部分英国高校板凳费额度较高。
根据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有关通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并已涵盖板凳费。国家留学基金不再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抵英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支付/报销板凳费。建议在对外联系时提前了解英方收取板凳费的要求,并做好相应安排。
(4) 医疗保险
根据英国政府规定,自2015年4月起,来自欧盟经济区(EEA)以外、申请赴英学习6个月以上的学生,需在递交签证申请时一并缴纳医疗保险(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IHS)。上述人员在英留学期间可享受国民医疗服务(NHS)。访问学者在申办赴英签证时无需同时购买医疗保险,但在英留学期间无法享受当地国民医疗服务;建议留学人员提前自行购买相关医疗保险。相关信息可参阅:https://www.gov.uk/healthcare-immigration-application。
(5) 肺结核筛查
根据英国政府规定,访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中国学生/学者,在申办签证前需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肺结核筛查(Tuberculosis Test,TB Test),检测结果有效期6个月。相关信息可参阅:https://www.gov.uk/tb-test-visa。
(6)签证类别
根据英国签证规定,C-TYPE Standard Visitor签证(也称普通访问签证)可适用于联合培养博士生(visiting research student, or visiting PhD student)赴英进行短期学术访问,入境后单次逗留时间最长为180天;留学期限超过6个月的赴英联合培养博士生,即使没有在英获取学位的计划,一般也会被要求申请办学生签证(Student visa),并伴有外语水平和缴纳学费(非学位学习可能较正常水平偏低)条件。
留学期限超过6个月且仅持C-TYPE Standard Visitor签证的赴英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能在留学服务中心预订机票时受阻。建议先行向拟留学单位相关负责部门确认可/应持签证的正确类别、停留的最长期限及其他附加的申请签证条件。
(7)访问学生学费
2023年以来,部分英国高校陆续开始向访问类学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等)收取学费,导致部分留学人员因额外费用过高无法按计划派出。请在与拟留学单位联系获取邀请信时,确认是否另外收取学费及额度,并做好相应安排。
2.比利时
(1) APS是目前赴比利时留学签证的强制性前置审查程序。自2018年起,比利时政府同意免除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APS审查。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会将当年录取赴比利时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名单统一转交比利时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2) 比利时部分高校可能向国际访问学生收取板凳费(Bench fee),建议提前向拟留学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3) 比利时瓦隆大区要求访问学者类别签证申请人需满足其生活费最低标准要求(目前为1800欧元/月)。建议相关人员在提交签证申请前,向拟留学单位和比利时驻华使馆签证处了解具体信息。
(4) 访问学者与博士后类别留学人员申办签证时间可能长达6个月。建议相关人员及时与外方院校联络、关注比利时驻华使馆公布的签证申办信息,确认需申办的签证申请流程等,以预留足够时间,做好规划与准备。
3.法国
根据法国相关法律和规定,科研机构一般设有限制性区域(ZRR)。拟进入该区域开展科研工作的国际学生、学者须通过法国的安全审查。若留学人员前往的实验室被列为ZRR区域,需联系法方导师或拟留学单位为其申请办理安全审查手续。
申请时,一般需提供个人简历和赴法的研修计划,审批过程约2-3个月。审批意见主要分为三种:同意、反对或保留意见。只有获得“同意”的留学人员,方可获得赴法签证。建议相关人员就此提前与法方接收单位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准备。
4.德国
(1)留学人员预约、申办赴德签证周期延长,可能长达6个月;拟赴德从事部分专业学习人员可能因严格的审查而需更长时间。建议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德国驻华使馆公布的签证申办信息,与国外单位和导师做好沟通,提早做好规划和准备。
(2)个别德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德留学单位。
5.荷兰
(1)荷兰部分高校在正式接收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可能要求进一步提供相关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标证明。建议提前询问具体入学要求,以免办理入学手续受阻。
(2)个别荷兰理工类高校根据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荷留学单位。
(3)个别荷兰高校因奖学金资助标准不足限制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荷留学单位。
6.意大利
当前申办赴意大利签证周期较长,且意大利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受理要求存在地区差异。建议赴意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提前了解各地申办赴意签证的具体要求,提早做好规划和准备。
办理90天以上的研究人员签证需要调研批文(nulla osta),该批文由当地警察局“移民统一窗口”颁发。申请人应当自批文颁发日期的6个月之内申请签证。相关信息请参阅:https://ambpechino.esteri.it/zh/servizi-consolari-e-visti/servizi-per-il-cittadino-straniero/visti/visti-per-studio/。
7.瑞典
(1) 瑞典皇家理工学院(KTH)仅通过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接收国家公派学生/学者赴该校学习、进修,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赴瑞典学习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人须提供由KTH负责国际事务的副校长(Vice President for Global Relations)签署的正式邀请信。
(2) 根据瑞典移民局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首次申请签证最长期限为12个月,且不能在瑞典境内续签。建议据此提前与瑞方导师商定,合理规划留学期限。
(3) 根据瑞典高等教育法规定,自2018年8月起,在瑞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雇佣关系,以初级工作人员身份在瑞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目前博士研究生的一般工资标准为税后每月25,400瑞典克朗并逐年上调。未达到上述工资标准人员,可能在申办签证或办理入学时受阻。
现行国家公派赴瑞典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需由瑞方导师(或所在院系)通过第三方资金补足,以达到瑞典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瑞典部分高校根据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瑞留学单位。
8.丹麦
(1) 现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与丹麦高校提供奖学金资助标准差距较大,建议申请前与丹方高校和导师确认是否可获额外补贴,以达外方接收标准。
(2) 丹麦部分高校根据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丹留学单位。
9.挪威
(1)现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与挪威高校提供奖学金资助标准差距较大,建议申请前与挪方高校和导师确认是否可获额外补贴,以达外方接收标准。
(2)个别挪威高校因技术出口管制或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挪留学单位。
10.乌克兰
当前乌克兰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外交部和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乌克兰。鉴于上述特殊情况,如中国公民坚持前往或驻留有关地区,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影响获得协助的实效。2024年2月21日,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乌克兰官方宣布将乌国家战时状态延长至2024年5月13日。考虑到乌当前安全形势仍然存在高风险,请中国公民暂勿来乌,自愿在乌境内停留的中国公民坚持做好防空避险和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