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众两院权力对比:深入了解其差异
2024-12-23
更新时间:2024-12-23 07:17:23作者:欧米教育
大家好,关于美国参众两院权力对比:深入了解其差异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稍微了解美国政治的人都知道,美国有参议院和众议院两大立法机构,统称为美国国会。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清楚地了解美国国会两院之间的分歧和权力差异。大多数人对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了解只是肤浅的。比如,他们都属于美国的立法机构,众议院的人数较多。此外,参议院似乎拥有更大的权力,等等。
要弄清楚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区别,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两院制议会制度。
两院制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议会制度。它是指国家设有上议院和下议院,独立运作并分担议会职能的制度。它与一院制不同,在一院制中,议会权力由单一议院行使。
两院制起源于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中世纪中后期,随着欧洲资产阶级的崛起,公民阶层日益崛起,参与政治事务的愿望也日益增强。与此同时,封建制度日渐衰落,于是由神职人员、贵族、公民等不同阶级组成的等级会议参与讨论国家大事。其中最著名的无疑是法国的三级会议。
资产阶级革命后,随着君主专制退出历史舞台,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转变为多院议会制度。后来,多院制进一步精简为权力更加集中、职能更加高效的一院制和两院制。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的议会制度有两院制和一院制。前者是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英国(上议院和下议院)、法国(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等,后者是新西兰、新加坡、丹麦、希腊和其他国家。
两院制的两院区分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联邦制国家,一院由成员国选举,另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如美国的两院;在君主立宪制国家,一院由贵族和神职人员组成,又称贵族院,另一院由平民选举产生,称为下议院,如英国式的两院;在共和国中,一院由任命或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另一院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法国式的两院。
美国两院制(联邦制国家)与英国两院制(君主立宪制)的区别主要在于两点:一是上议院的产生方式;二是上院的产生方式。第二,上下院权力差异。
英国两院的上议院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合法贵族、即将卸任的首相、主教等贵族阶层组成。可以终身连选连任。它的英文名称是HOUSE OF LordS,即贵族院,对应的是House of Commons,下议院。
英国议会自13世纪成立以来,已经存在了七百多年。经过多次权力博弈和法案修改,上议院的行政权力被明显削弱。与其他国家两院权力基本平衡不同,英国议会两院中,下议院在权力方面占据着明显的优势。
事实上,英式两院在现代世界已不再常见。在世界各国民主进步的影响下,这种带有浓厚君主制特征的议会制无疑将被改造甚至废除。
当今世界上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包括日本、挪威、荷兰等国,实际上都采用联邦或共和式的两院制,即上下议院议员均由选举或选举产生。
美国最早的国会实际上是一院制。
1774年,来自英属北美殖民地13个州的55名代表齐聚费城,召开第一次大陆会议,讨论民族独立问题。这就是美国国会的雏形。次年(1775年)召开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形成了实质性的国家权力组织。 1777年,通过了《邦联条例》号法案,成立了——邦联国会,这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国会。
从大陆会议到邦联会议,美国早期的政治组织具有浓厚的氛围和过渡性。每个州独立行动,州代表在会议上为了本州的利益相互攻击。民族凝聚力薄弱,政府运作效率低下,分裂主义盛行。所以在独立战争之后,开国元勋们意识到必须建立一个能够代表整个美国利益的完整制度。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与会者就采取一院制还是两院制、议员席位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来自弗吉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等人口最多州的制宪代表认为,参众两院的席位应根据自由人口、税收或两者的结合来分配。这就是弗吉尼亚计划;新泽西州、罗德岛州等人口较少州的代表则要求保留南方邦联国会原有的结构,采用一院制、均席制。这是新泽西州的计划。
经过激烈的讨论,代表们勉强达成了一项妥协方案,称为“伟大妥协”——康涅狄格妥协案。在该计划中,美国国会分为两院:上院(参议院)采用平等代表制,每个州有两名代表,由州议会选举产生;下院(众议院)采用比例代表制。代表制,每个州有两名代表。代表人数由该州自由民人数加上五分之三的奴隶人数决定(奴隶制废除后奴隶条款被删除)。
至此,美国正式建立了平等制和比例制相结合的两院制国会。
自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以来,美国参议院席位就确定为每个州两个席位。从原来的十三个州到如今的五十个州,参议院席位最终确定为100个席位。众议院议员人数从一开始的每3万人1名增加到后来固定为435名。各州的具体席位数每10年根据人口普查结果进行调整。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所有席位均由各州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任期六年,采取交错选举方式。大约三分之一的席位每两年改选一次。美国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但没有资格担任参议员。众议院任期两年,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一般为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根据美国总统继任条例,总统任期内一旦离任,参议院议长(副总统)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众议院议长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线。
美国立法主要经过法案提案、委员会审议、全体会议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按照同样的流程转送到另一院审核。参众两院投票通过后,提交总统签署。总统没有否决权或否决权,但需经参众两院2/3议员重新批准后,才会正式成为法律。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都是美国的最高立法机构。从法律角度看,两院拥有平等的权力和地位,共同行使立法权。但事实上,人们普遍认为参议院的权力比众议院更广泛。
参议院拥有宪法中列出但众议院未授予的多项权力,包括建议和批准人事任命的权力、审查和批准条约的权力以及审理弹劾案件的权力。
人事权是参议院的一项重要且专有的权力。参议院可以向总统提议任命重要人事,并对总统的人事任命决定进行审查和表决。这项权力赋予参议院对美国高级任命的更大权力。
批准条约的权力赋予参议院控制美国外交事务的权力。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必须获得参议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建议和批准才能缔结条约,尽管总统常常可以绕过参议院签署国际协议和行政命令。协议,但这并不影响参议院对美国外交事务的重要影响力。
参议院因其人事权和条约批准权而被称为“白宫内政外交的把关人”。
众议院的独特权力主要包括特殊情况下选举总统的权力和启动征税的权力。前者是指“当没有总统候选人获得选举团多数支持时,获得选举团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 “从人民中选一”,但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后者意味着“所有增加税收的法案都应该首先由众议院提出”。
此外,众议院只需简单多数票即可弹劾联邦官员。虽然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也拥有这项权力,但在美国历史上十多年来,参议院几乎从未使用过这项权力。在这次弹劾案中,众议院和参议院始终充当着弹劾案的“法官”和“检察官”。
综上所述,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权力各有侧重。参议院主管人事和外交,众议院主管财政。然而,众议院的所有独特权力都可以被参议院对抗(修改或拒绝)。从这个角度来看,参议院的权力无疑大于众议院。
同时,一般来说,任期较长、人数较少的参议员比众议院代表更有威望。从党派博弈来看,众议院的党派倾向性更强。众议院常常受到党派斗争的限制,而参议员则被认为比众议院更加谨慎和客观。
除联邦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外,各州也有自己的州立法机构,共有——个州立法机构。除内布拉斯加州实行一院制外,其他州立法机构均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美国的联邦制赋予各州很大的自治权。联邦议会和州议会互不隶属,各司其职。
答: 这个问题其实很关键,看在政治体系的角度上来说,美国两院国会是有所差别的!简单来说就是,参议院更注重“国家利益”,而众议院则更关注“人民意志”。比如说,参议院需要考虑的是全国的均衡发展,而非某个特定州的需求。而众议院的议员则是“民选代表”,他们更加关注自己选区的实际问题和诉求。除此之外,两院在立法进程中也有着不同的权力划分,比如关于对外交涉事宜,参议院有更高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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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两者互相制衡也是美利坚政府运作的关键机制之一。比如,众议院可以提出法案,但需要经过参议院的审议并最终由总统签署才能生效。相反,即使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也需要获得众议院的支持才能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虽然权力分配上有所不同,但双方都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职责,共同维护美国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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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其实是个常被问到的问题!在美国国会里,并没有明确等级划分。虽然说参议员人数更少,任期也长一些,但是两者在权力上相互制衡,没有一个是高于另一个的存在。就好比是两家公司各自有不同的专长和资源,相互合作才能实现最终目标一样。 当然,由于参议院更加注重国家利益的宏观考量,所以会在一些关键领域拥有更高的决策权,例如外交政策和联邦高级官员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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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但总体来说,美国政府的权力架构是建立在平衡的基础上,两院之间相互制衡,彼此合作才能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我们只能说,参议员和众议员都是为国家人民服务的重要角色,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维护美国的民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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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美国的国会选举制度非常独特!总共有两院,分别是参议院和众议院。众议院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国范围内的选举,而参议院则是以州为单位,每六年选举一次,但每个州只有两个席位。 也就是说,想要当选美国国会议员,不仅需要获得选民的支持才能进行投票,还需要符合各自机构的选区划分和任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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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而且不同的州还会有不同的选举规则和党派分佈,因此参议院的选举过程常常更加复杂。 除此之外,候选人还需要在党内初选中出线,才能参加正式的大选竞争!美国国会选举是一个庞杂而充满活力的政治生态系统,既反映了人民选择议员的方式,也体现了美利坚民主制度的多元化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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